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是副厅级行政类事业单位,归口广东省地质局管理,业务相对独立。主要从事地质勘查、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总部设在广州,下属单位11个,全部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分布于广州、汕头、韶关、肇庆、惠州、清远等市,现有干部职工近4000人。为加强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50周岁以下。单位所招从事特殊性、特殊艰苦岗位如地质、测绘等急需人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报考非驻广州单位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5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招聘单位所在城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p.gov.cn)或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网站(http://www.gdysdz.com/),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8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7.采用现场或自费特快专递方式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至8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各单位现场报名地址详见附件《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有意应聘者,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核,应聘材料不齐全者,作不接受报名处理。
(2)自费特快专递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2日下午5:30,以各单位收发室收件登记时间为准。各单位邮寄地址详见附件《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有意应聘者,将所有应聘材料的复印件邮寄到应聘单位。邮寄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
3.应聘材料应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
(3)身份证;
(4)户籍所在地计生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书;
(6)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表,暂缓就业毕业生另须提交暂缓协议书;
(7)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
(8)职称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当场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自费特快专递报名人员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审查结果。通过自费特快专递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的请于面试当天带齐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考点进行资格复查。地质类、测绘类岗位审核合格者将在确定好考试时间后发送面试通知书电子版;管理岗位(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将发送考试通知,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即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将于考试通知上予以明确),并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届时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符合应聘地质类、测绘类岗位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算为考试总成绩;应聘非地质类、非测绘类岗位(详见附件“招考岗位”加★号)的人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时事、文化基础、行政职业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以及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网公布。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5人,则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即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管理岗位按50%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及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面试对象,应聘人员届时注意保持电话及邮箱畅通。
(2)面试由我局统一组织,设9名考官,地质类、测绘类侧重考察专业素质和能力,地质、测绘专业类知识的考试内容占60%以上。面试中评委就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基本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为保障公平公正,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或录音。
(3)面试成绩地质类、测绘类岗位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即总成绩;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体检标准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检查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单位可以在同岗位中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312612,020-87312602
投诉电话:020-87312627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