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1.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武昌区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岗位面试须知》,认真把握各事项,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区教育局所发)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岗位面试。
3.考生在专业岗位面试报到时,迟到超过10分钟的(以到达考点大门时间为准),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
一、专业岗位面试时间
序号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专业岗位面试时间 | 考生报到时间 |
1 | 义务段 | 语文 数学 | 3131 3132 3133 | 7月27日(周三) | 上午7:00 |
2 | 高中 | 美术 地理 | 3128 3129 | 7月28日(周四) | 下午1:20 |
义务段 | 英语 物理 | 3134 3135 | |||
3 | 义务段 | 体育 | 3136 3137 3138 3139 | 7月29日(周五) | 上午7:00 |
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3142 |
二、专业岗位面试地点
武汉市第十五中学(具体地址:武昌区武珞路343号,五月花酒店旁,傅家坡长途汽车站正对面)。
三、专业岗位面试方式
序号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考核环节 | 考核时间 | 分值(100分) | 备注 |
1 | 高中地理 | 3129 3131 31323133 3134 3135 | 无学生微型课试讲 | 8分钟 | 80分 | 一个考室进行,先进行试讲,再进行回答问题。 |
义务段语文 | ||||||
义务段数学 | ||||||
义务段英语 | ||||||
义务段物理 | 回答问题 | 3分钟 | 20分 | |||
2 | 义务段体育 | 3136 3137 3138 3139 3142 | 无学生微型课试讲 | 8分钟 | 50分 | 分两个考室进行,第一考室“试讲”,第二考室(在空教室进行)“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与展示”。需要较大场地的特长展示,可以用基本动作配以讲解完成。 |
幼儿园教师 | ||||||
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与展示 | 8分钟(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展示3分钟) | 50分 | ||||
3 | 高中美术 | 3128 | 无学生微型课试讲 | 8分钟 | 50分 | 一个考室进行,先进行试讲,再进行现场专业测试。 |
现场专业技能测试 | 20分钟 | 50分 |
注:无学生微型课试讲是比正常课时间短、教学容量小的课。教学内容集中,教学方法明晰,教学环节紧凑,教学结构完整,面对评委和虚拟学生上课。以相应学段教学内容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师基本素质、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
回答问题是评委现场提问,考生即兴回答。主要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与展示是考生根据要求进行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根据个人特长进行专业技能展示3分钟。考生可准备好与专业技能展示内容相关的物品(自带物品需操作、安装简单方便),考室仅提供MP3格式的播放设备和钢琴。
四、专业岗位面试程序
1.报到: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报到候考,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达到考点大门时间为准),取消专业岗位面试资格。
2.抽签:考生按照报到签到的先后顺序,分招聘岗位抽签,确定每个考生的专业岗位面试顺序;工作人员登记抽签顺序,并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发放专业岗位面试序号牌。
3.备考:考生按照抽签顺序,由候考室进入备考室,备考时间40分钟。
4.专业岗位面试:考生由备考室进入专业岗位面试室,在主考官主持下进行“无学生微型课试讲”;完毕后,进行“回答问题”或“专业技能测试与展示”。
5.等候分数:考生专业岗位面试完毕离开考室,在指定地点等待专业岗位面试成绩。
6.公布成绩:采取“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专业岗位面试得分;采取“隔位”的方式,向考生告知专业岗位面试成绩,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当天专业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一楼张贴该岗位专业岗位面试成绩。
五、专业岗位面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在专业岗位面试报到时迟到超过10分钟(以达到考点大门时间为准),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要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由工作人员对每位考生进行身份确认;考生必须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在候考、备考、专业岗位面试、等候分数期间,如发现仍携带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处理,取消专业岗位面试资格或专业岗位面试成绩。
3.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候考室等候期间,不得擅离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考试内容;需要去卫生间的考生必须向工作人员报告,并由工作人员陪同,不得在候考室以外的地方谈论、逗留。
4.考生进入备考室时,要将随身携带物品一律交给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通讯工具等进入,备考室有纸笔供考生使用。备考书目和考题不能带出备考室,备课草稿可带出备考室。
5.考生进入专业岗位面试室时,可将备课草稿带进专业岗位面试室。专业岗位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备课稿纸。
6.专业岗位面试时,考生不得自报姓名,不得透露家庭成员等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否则取消专业岗位面试资格;当听到主考官说“开始”时,方可开始,在确认完成后,应报告“完毕”。
7.按照区人力资源局要求,专业岗位面试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在专业岗位面试室设巡视席,巡视人员根据面试现场情况,选择旁听面试过程,了解和监督面试工作。
8.专业岗位面试各环节限时时间结束,计时员将以铃声提醒,考生应立即停止。
9.考生获知自己的专业岗位面试成绩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滞留。
10.对违反其它有关招聘工作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专业岗位面试资格或专业岗位面试成绩。
六、公示拟录人员
考生综合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人机对话测试占面试成绩40%,专业岗位面试占面试成绩60%)。按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等额数确定拟录人员,并在武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岗位面试成绩高者为拟录人员,如果考生专业岗位面试成绩仍相同,人机对话成绩高者为拟录人员。
未尽事宜,请与武昌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27-87138390
武昌区教育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