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现予发放,请认定合格者7月20日领取,逾期不再另行安排。领证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领证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鹿城区惠民路17号)。
2、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要及时放入本人的人事档案中。
4、申请人现场核对《教师资格证书》的本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当场提出,逾期不能办理。
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2016-7-15
附件:2016春季第二阶段认定通过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www.wzpx.cn/detail.asp?id=0000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