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要求,需对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进行考察工作,请各位考生办理好《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察情况表》及其相关资料,准备参加考察。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准确收到录用单位的考察通知。
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好考察相关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录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或咨询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0758-3366131)。
考察地址:具体考察地址以录用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shrsw.gov.cn/Item/176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