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第二阶段,共有陈洁红等71人认定通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7月13日至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反馈, 并提出书面材料。联系电话:67582580。
泰顺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3日
附件:泰顺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第二批)详情请登陆:http://www.tsedu.com.cn/Item/2649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