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9号)要求,现将参加市中区“三支一扶”计划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市中区天星路780号)。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参加,共计23名,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如有需要提供)原件及《四川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要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
四、其他: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经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的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om/)。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后考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对有人参加笔试,而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经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项目中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招募,我局将在面试结束后在乐山人才服务网上公布。
五、咨询电话:市中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2101816。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
附:市中区面试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lsrc114.com/News/702016712162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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