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代课教师。为了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学段 | 初中语文 | 初中数学 | 初中英语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美术 | 小学音乐 | 小学体育 |
学科 | ||||||||
数量 | 1 | 1 | 1 | 12 | 3 | 1 | 2 | 2 |
学段 | 科学 | 信息技术 | 思品 | |||||
学科 | 品社 | |||||||
数量 | 1 | 1 | 2 |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骨干教师(社会人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师德相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学校纪律;
4.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但不能跨学科报考。
5.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应聘者为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1)应聘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
7.应聘者为青年骨干教师(社会人才)的招聘条件:
(1)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2)获得区(县)级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称号或在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得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教师。
(3)年龄在40岁以内(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按学科报考招聘岗位。每个人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所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限应聘青年骨干教师)。
(2)本人各项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报名时,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上网核对相关证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核。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 8:30—16:30
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实验外校教务处
咨询电话:027-87373335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1.凡被录聘为我校代课教师者,试用期半年(一学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成为我校代课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五险);
2.代课教师在我校工作1—2年的,月薪(满工作量)3000元左右(不含绩效奖金);工作3—5年月薪(满工作量)4000元左右,另发70%的绩效奖金;工作5年以上比照我校同级同类在编教师的薪酬待遇。具体薪资待遇参见我校教代会通过的《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关于代课教师薪资福利待遇调整补充意见》。
3.凡骨干教师(武汉市区级和地、市级以上的“优青”、“学带”,特级教师)的薪酬按照略高于我校同级同类教师薪资标准发放。
六、招聘程序及说明:
1.本次招聘考核为面试,面试定于7月26日上午8:30举行。参加招聘人员统一以现场提问和无学生讲课(20分钟)方式进行面试,由学校组织专家考核评分。
2.考核流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委员负责审核把关。
3.根据被考核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择优录用为代课教师(由学校通知),享受学校代课教师薪酬及福利待遇。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提交虚假证件者;
(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本次招聘为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代课教师,经费由学校自筹。
6.本方案由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武汉市洪山实验外国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