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批准的《阳江市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公开招聘阳江市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市共招聘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51名,其中江城区11名、阳东区11名、阳春市19名、阳西县8名、海陵区1名、高新区1名。
三、岗位待遇
全市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福利待遇暂定每人每年3.6万元(含社会保险)。
四、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二)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具有本镇(街道、管理处)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残疾人,四级视力、听力残疾人,智力、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夫、妻、子、女,下同)。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现在聘在岗的镇(街道、管理处)和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报考不受学历限制,年龄放宽至女性54周岁以下、男性59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16年12月。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分别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管理处)残联报名。
江城区残联:陈启沃,3502808、13168183881
阳东区残联:梁永彬,6611470、13537998176
阳春市残联:梁耀光,7732929、13809722428
阳西县残联:叶高伟,5552900、13421768939
海陵区残联:林光磊,3887358、13827688844
高新区残联:敖华君,3833392、1892632891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阳江市公开招聘镇(街道、管理处)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管理处)残联领取或在阳江人才网上下载〕一份;
2、个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残疾人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直系亲属考生除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该智力或精神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残疾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残疾人户口所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开具;如残疾人家庭户口本已明确的,则不用开具证明〕;
5、报考者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原件一份。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必须本人持有关报名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管理处)残联提交报名资料同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再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接受残联与人社部门会同审批。
(五)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6年8月4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残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须本人凭身份证或残疾人证领取。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职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人员、地点及时间由县(市、区)残联另行电话通知。
(三)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高低,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残联和所在镇(街道、管理处)联合进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三)公示。在阳江人才网和县(市、区)残联、镇政府(街道、管理处办事处)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此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招聘事宜,由各县(市、区)残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同上)。监督或投诉电话:3419788。
阳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