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基处理清表施工监理程序
1.概述
1.1在路基施工范围内,对树根或有树根的表层土必须挖除;对含有地表水、淤泥、杂草、垃圾、腐殖土等路基的地基,应进行排除清理。
1.2地基底应推平整平,旧路基平整或新铺平地面,均要求进行碾压,并达到规定的压实度。
2 分项工程开工、工序自检,工程开工按第三章第1.1、1.2、1.3、1.4四条执行
3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样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的施工测量记录,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或放样有问题时承包人应返工复测。承包人应完成施检表7《施工放样测量记录表》、施检表8《水准测量记录表》、施检表9《宽度检测记录表》。
4 承包人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前24小时将检测计划报给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安排检查工作计划;
5 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处理;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承包人应填写施检表32《清理掘除检查记录表》,若有换填须填写施检表33《路基填筑施工记录表》。
6 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合格,则通过口头或书面批示承包人返工或补救处理;若合格,则签认施检表32《清理掘除检查记录表》,并同意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 监理要点
7.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的现场测量资料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7.2 承包人应对原地面进行清表与填前压实。自检合格后,填写《清理与掘除检查记录表》、(施检表32)并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检查平整情况、压实情况、清除杂物等,检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签名。承包人在监理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予下一道工序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