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及我校辅导员工作条例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根据学校发展需要,
一、招聘岗位
辅导员6名(其中男性2—3名)
编制类型:合同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党员;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辅导员岗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担任过学生干部,具备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或获得省级大学生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曲靖日报》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考试的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2日-14日。
2.报名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崇德楼104)
咨询电话:0874-3415525,15825100186(乔老师)。
3.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有关获奖等相关方面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半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5.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证件。
五、考试及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学校组织在市级医院体检。
七、聘用
按照考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一周。
八、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三个月。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