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拟录取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水利厅、农牧渔业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九部门《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17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175号)要求,现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 www.impta.com/)将2016年自治区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拟录取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7月15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不按规定时间要求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又不报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到报考盟市资格审查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