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丽水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确定潘蔚畅同志为丽水市文明办拟转任人选,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7日起至2016年7月13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丽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干部处),电话:2098711,2090732,邮编:323000。
潘蔚畅
人员信息详情请登录:http://www.lishui.gov.cn/zwgk/gggs/zwgg/t20160706_1737792.html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