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13日经最高法院批复设立,因人员编制未核准,工作人员一直未足额到位,今年4月,自治区编委正式下达了一定数量的公务员编制,本着高效精干,择优选调的原则,并请示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经霍尔果斯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1、法官5名(汉族3名、哈萨克族1名、维吾尔族1名);
2、书记员2名(汉族1名、哈萨克族1名);
3、司法警察1名(民族不限);
4、司法行政人员2名:政工党务人员1名(汉族)、行政事务管理人员1名(民族不限)。
二、选调范围
1、法官:全疆法院或检察院系统具有法官或检察官身份;
2、书记员:州直法院系统;
3、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州直政法系统。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清正廉洁,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身体健康;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至7月17日
报名地点: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霍尔果斯市亚欧北路3号老管委会213室)
报名要求:实行定岗选调,报名时应明确所报岗位,可以兼报一个候补岗位。原则上采用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2)网上报名:报名者在霍尔果斯市政务网站(http://www.xjhegs.gov.cn/)下载报名表格(附件二)并填好后,将该表格和报名资料发至邮箱(http://www.hegsrsj@163.com./)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从网上下载并填写的《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选调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务任命文件、主要工作成果(含审判业绩、主要文稿、调研文章)、受表彰奖励情况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其他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报名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霍尔果斯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评审组实施。评审组人员由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面试人员原则按照职位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 考察
综合初选评价、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如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不同意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 体检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六)调动
考察合格者按公务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组织纪律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霍尔果斯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 系 人:吴梦江 0999-8797710、15109990600
黄晓洁 0999-8797320、18609051711
霍尔果斯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