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16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可于2016年7月4日-7日工作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区102室)领取。如不方便领取,我们将于7月7日下午按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以国内特快专递(EMS)的形式寄出,请注意查收。
2.在录取检查中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考虑到证书的安全问题,希望考生尽量自己领取。如确有困难不能领取,学历、学位证书等开学后由本人再领取,此次只寄发录取通知书。
3.未调档案的非定向非应届考生暂不发录取通知书,请尽快办理调档手续。
河北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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