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现将2016年下半年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报考人员需一次性报考全部科目考试
二、考试题型和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设置单选题30小题、多选题20小题、判断题20小题和案例题(不定项选择题)2题等题型;《会计基础》科目设置单选题20小题、多选题15小题、判断题15小题、会计分录题5小题、计算填表题3题等题型;《会计电算化》科目设置单选题15小题、多选题10小题、判断题10小题、电算化综合操作题17小题等题型。3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80分钟,3个科目之间考试答题时间通用。
2016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从9月22日开始举行,结束时间根据报考情况确定。报考人员实际参加考试时间以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后产生的考试通知单为准,不另外发放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和报考对象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上午10:00至7月21日下午16:00。请报考人员登录“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kj.nbcs.gov.cn/),从网上办事中“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服务”——“考试报名”功能进行注册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报名系统重新进行注册。报考人员须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报考人员实际使用的手机等。本次考试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五、考试用书
根据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以及电子支付的普及应用等实际情况,我市将对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对考试用书也进行了重新修订。有关订书的详情请直接与订书网站客服联系。订书网址:http://www.chinaacc.com/zhuanti/nbcy/index.shtml。
六、其他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名缴费成功后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并下载或打印“考试通知单”,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未打印考试通知单的报考人员务必在9月22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或打印)考试通知单,以避免记错考试时间和地点而影响考试。
报考人员在点击缴费前,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点击缴费后不能再自行修改任何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应持身份证件及时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南山路147号)办理修改信息手续,修改信息手续截止到2016年9月8日。
考试成绩将于本期所有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公布,考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所有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应于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领证手续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再保留。其中未取得宁波市居住证或未在宁波市从事会计工作的非宁波户籍考试合格人员,需在办理领证手续时同时办理调转手续,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至户籍所在地或从事会计工作单位所在地。
报名考务费160元/人次。需要考务费票据的应考人员,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联系电话:88522309,88522372
会计管理科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