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县编办《关于核准县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使用编制的函》(射编办函〔2016〕31号),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3.选调范围为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简介表(附表1);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有:
1、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在2016年7月11 日-7月15日到县金融办现场报名。(地址:县行政中心818室,电话:82391016,联系人:周怡彤)
2、资格审查
由县金融办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确定通过的报考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不足,则由县金融办与县人社局共同商定开考职位数。
3、笔试与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财务财会、经济类专业知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金融办负责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分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5.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射阳县金融办、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金融办负责解释。
射 阳 县 金 融 办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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