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类
(一)本科
文科:本科第一批540分;本科第二批 480分。
理科:本科第一批532分;本科第二批453分。
(二)高职(专科)
所有考生均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确定文科190分、理科为 180分为参考线。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审定后,专科提前批除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专科外的各特殊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上旬向社会公布,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8月初向社会公布。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小学教育专科执行专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藏、彝文一类模式
1、本科
藏文专业:文科:274 分; 理科:226 分;
彝文专业:文科:426 分; 理科:433 分。
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划定,考生以实考成绩参加录取。
2、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专科、专科预科录取分数线在本科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成绩分别划定。
3、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享受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省定普通高校录取各批次控制分数线执行;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
二、对口招生类
(一)职教师资班(本科):
农林牧渔类613分; 土木水利类610分;
经商贸类634分; 信息技术一类609分;
信息技术二类603分; 加工制造类552分;
旅游服务一类552分; 旅游服务二类514分。
(二)高职班(专科):
农林牧渔类507分; 土木水利类333分;
财经商贸类331分; 信息技术一类398分;
信息技术二类270分; 加工制造类311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19分; 旅游服务一类394分;
旅游服务二类415分; 轻纺食品类367分;
医药卫生一类297分; 医药卫生三类364分;
材料类301分。
三、艺术体育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另行划定后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