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开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第3节第4项规定“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遴选职位有特殊专业要求且急需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将市民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的开考比例定为不低于3:1。
开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