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初中:
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2016年襄阳市教育局给我市普通高中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为2500人(详细招生计划见附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加强招生及学籍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高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规范办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二、各高中要切实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三、各初中学校的教师、班主任要积极宣传招生政策,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四、各高中要在指定范围内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一律不得跨地域招生。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的或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