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用人员:
根据《河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考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为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载并填写政审表
你们可登陆: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定州人社网,(http:www.dzs.gov.cn、www.dzrsw.gov.cn)下载《定州市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政审表》,对照《填表说明》如实、详细、填写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反正面打印),与电子版一并上报。
二、调取人事档案
各拟录用人员交政审表的同时,将人事档案交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如有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提前办理。
三、出具鉴定材料
拟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毕业院校出具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无固定职业的,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出具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鉴定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四、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各拟录用人员写出《个人现实表现材料》,相关要求:一是内容要实事求是、言简意赅;二是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三是具体内容。个人工作期间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主要表现和特点;应届毕业生主要写在校期间政治、学习、思想、遵守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曾担任某种职务时主要表现,受过何种奖励等方面情况。要求全部为碳素笔或钢笔手写上报。
五、相关证明材料
1、各拟录用人员将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主和本人部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他与报考资格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一并上报。
2、各拟录用人员将村委会(居委会、社区)或工作单位电话、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电话一并上报。
3、各拟录用人员上报有关材料时,一并上交4张本人近期1吋蓝底免冠照片,背面用碳素笔写明本人姓名。并附电子版照片。
六、联系方式及上报时间
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312—2589821、2589116
地址:定州市中山东路47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房间。
上报时间截止2016年7月10日下午17:30。
各拟录用人员近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固定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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