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本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者直接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五路1号604室进行报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6223203。
2.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考政府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驾驶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一)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nhfda.nanhai.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nhfda.nanha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则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28716。
佛山市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