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的学分互认和协调发展,满足考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依据全国自考委《关于调整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5〕7号)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停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7号)等文件精神,经与委托单位、主考学校等多方研究,决定对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并明确中英采购与供应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事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中的非学历证书课程调整为学历课程,但仍引用英国皇家采购与供应学会颁发的采购与供应证书(简称CIPS采购与供应证书)体系,这些课程包括: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12368 | 供应源搜寻 | 5 |
2 | 12369 | 采购与供应的组织环境 | 5 |
3 | 12370 | 采购与供应中的合同与关系管理 | 5 |
4 | 12371 | 采购与供应中的谈判与合同 | 6 |
5 | 12372 | 采购与供应策略 | 6 |
6 | 12373 | 采购与供应中的管理 | 5 |
7 | 12374 | 供应链风险管理 | 6 |
1. 以上课程引用证书体系的内容、教材不变,原大纲内容依然有效,大纲补充说明另行公布。
2. 以上课程依然采用闭卷笔试的考核方式,百分制计分,50分及格;考试时长统一调整为150分钟。
3. 以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由原来的5月、11月,调整为4月、10月;不再安排集体报考,由考生自行网上报考,报考费30元/科;具体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 以上课程依然延续上一执行期的新旧课程顶替办法,新旧课程顶替关系不变,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修订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计划的通知》(京考自考〔2014〕28号)文件。
二、中英采购与供应职业资格证书相关问题的说明
自2016年1月起,不再发放中国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已通过序号1-5的5门证书课程的考生,可申领采购与供应文凭证书(Diploma in procurement and supply);已通过序号6-7的2门证书课程中任意一门课程的考生,可申领相应采购与供应五级课程证书。
关于证书的具体申领办法请咨询北京中交协物流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咨询电话:84001859,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100号419室(华腾商务楼)。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