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办法,培养创新型人才。根据学校发展需要,2016年云霄一中自主招收100名高中保送生。具体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
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以七年级和八年级上下两个学期及九年级上学期等5个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原则上确定2016届九年级成绩总分全县前200名的具有本县学籍应届生为资格生人选。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农村公办学校成绩名次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
被推荐的学生在3月18日前,提交云霄一中自主招生报名表。已报名的学生不得到其他学校参加任何形式的普高自主招生考试;未参加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不得参加本次自主招收保送生考试。
三、资格审核
资格生审查由云霄一中负责。通过资格审核后,由云霄一中统一发放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四、测试与分值
(一)考试时间:初定于4月底5月初。
(二)考试地点:云霄一中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计算
初中阶段所学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总分500分。具体考试科目和分值为:
1.数学15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
2.语文(阅读与写作):120分;
3.英语:100分。
五、录取办法
从2016年云霄一中普高招生计划中单列100名,由云霄一中根据“考试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同取),报云霄招委会审批。
六、录取后管理
1.凡被云霄一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
2.凡已被云霄一中提前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市中考,但政治科考前30分钟须到云霄一中所在班级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3.5月上旬组织学生到校学习高中课程,尽早适应高中学习。
七、整个招生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