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6〕12)文件要求,现就我校“专升本”专业考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6年“专升本”统考成绩上线且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三、审查内容
本人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专科院校毕业证明原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查地点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办公室(新教学大楼二楼)。
五、有关说明
(一)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需由毕业生学校招就处查验后签注 “与原件相符”字样。
(二)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者不予参加专业考试及录取。
(三)2016年7月3日进行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贵州省2016年专升本统一考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