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单位龙湾区劳动监察大队面向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选调名额1名(用于一线执法岗位)。
二、选调资格和条件
1.具有龙湾区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区工作时间满3年(2013年7月12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其中新录用街道公务员须在街道服务满5年;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5.身体健康;
6.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选调;
7.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高新大道166号,龙湾中学斜对面),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三)报名要求:
1、报考公务员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1、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验》。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和《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六、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