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鹿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鹿办发〔201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公务员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财务工作人员2名(详见资格条件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全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试用期除外);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和资历;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选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资格条件表);
(六)其他
1.时间段要求:选调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6月30日为界。
2.年龄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3.选调岗位与本人有应回避情形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凡符合本公告公开选调条件要求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以及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1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7日— 7月1日
四、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六、调动
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