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区高中分配生名额确定为1288人,其中,鹤壁高中招收896人,市外国语中学招收392人。
市教育局确定的分配生条件为:具有市区户口,在升入初中时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当年初中招生文件精神按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分配,并在所分 配学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并注册备案的学生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民办学 校学生符合应届毕业生并在校学习三年且正式注册学籍等规定则具备分配生资格。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招生学校,且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达到招生学校统招生投档等级,可按照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降60分录取。在此基础上, 招生学校将按各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依据具备分配生资格考生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出现中招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如出现 “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根据“物理、化学”两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我市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是依据各初中学校具备分配生资格人数按比例均衡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倾斜(见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