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2012年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面向江苏省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选拔综合素质好或具有特长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在入学时应能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未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可于1月15日前到各市(县)招办补报名。
二、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1 | 航海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40 | 4140 | 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两眼裸视4.6及以上 |
2 | 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40 | 4140 | |
3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
4 | 船机制造与维修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5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制造) | 3 | 文理兼招 | 4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6 | 钢结构建造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7 | 钢结构建造技术(海洋工程)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8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9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0 | 物流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1 | 交通运营管理(综合运输)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3 | 汽车运用技术(检测与维修) | 3 | 文理兼招 | 4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4 | 汽车运用技术(技术服务)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5 |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技术管理)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6 | 港口电气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7 | 港口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 | 3 | 文理兼招 | 3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19 | 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20 | 商务日语(经贸) | 3 | 文理兼招 | 20 | 4140 | 男女生比例不限 |
合计 | 550 |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5日—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与填报志愿
3.报名程序:已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ntsc.edu.cn/zhaosheng)自主单独招生专栏进行远程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如实填写相关报考信息、填报志愿,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语数英文化联测考试费每门15元。
4.兼报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除完成上述志愿填报外,还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下载《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于2月10日前通过EMS回寄至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四、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要求无色盲色弱,两眼裸视4.6及以上。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填报学院提前单独招生志愿的考生需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学院将以此体检结果作为录取的体检依据。
五、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省辖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19日。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
文化联合测试的等级需达到2C或1B(含)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参加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名单将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学院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单独招生专题网站。
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95分、B级每科加80分、C级每科加65分、D级每科加45分。
(二)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为面试,总分150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面试采用学院面试组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等形式,由学院面试组现场评分。考点设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
(三)考试安排及相关要求
1.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时间:2012年3月19日
(2)考试地点:各省辖市招办考点
2.综合素质考核
文化联合测试的等级需达到2C或1B(含)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南京、淮阴、宿迁、徐州、连云港等5市以及参加特长生加试的考生4月13日17:00之前,其余考生4月14日12:00之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到学院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缴纳报名和考试费80元(其中报名费20元,综合素质考核面试60元),领取面试准考证,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兼报特长生选拔的考生还需参加特长生加试并另缴纳60元加试费。
具体报到及考试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地点 | 参加考生 | 报到时间 | 报到地点 | ||
文化测试 | 2012-3-19全天 | 语、数、英 | 各省辖市相关考点 | 全体考生 | 3月19日考试前半小时 | 各省辖市考点 | |
综合素质考核 | 第一场 | 2012-4-14 08:30-12:00 | 面试 | 南通航院 | 南京、淮阴、宿迁、徐州、连云港5市考生;特长生加试考生 | 2012-4-13 17:00之前 | 南通航院 |
第二场 | 2012-4-14 12:30-17:00 | 面试 | 南通航院 | 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扬州、镇江、盐城8市考生 | 2012-4-14 12:00之前 | 南通航院 | |
特长生加试 | 2012-4-14 14:30-结束 | 特长生加试 | 南通航院 | 特长生 | 2012-4-13 17:00之前 | 南通航院 | |
六、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学院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院招生领导组审核,经在学院单独招生专题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一)政策性奖励分
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按下列规定进行加分(同一考生符合下列多项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3.有一定技能和专长且面试特别优秀的考生,经学院面试专家组确认、学院招生领导组讨论批准,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幅度不超过10分。
4.学院将根据2012年前(含)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5分、B级每科加3分、C级每科加1分、D级不加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超过四门的取成绩最高的四门进行加分。
5.在高中阶段获得由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5分、10分;
6.中职教育阶段参加地级市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分别加15分、10分;
7.获地级市表彰的考生,录取时加15分。
(二)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破格录取:
(1)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2)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3)在高中教育阶段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表彰的考生;
(4)中职教育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地级市技能大赛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
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院在2012年提前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1. 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 项目 | 人数 |
艺术特长生 |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主持、表演 | 10 |
体育特长生 |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定向越野 | 10 |
合计 | 20 |
2. 参加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下载《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于2月10日前通过EMS回寄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综合素质考核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
3. 参加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并另缴纳加试费用60元。
4. 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考核: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项目每项总分为50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限报一项,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1:2。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在总分上加特长生加试成绩。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1.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 = 文化联测成绩 + 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 + 政策奖励分。
2.划线原则: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按文化联测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九、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ntsc.edu.cn/zhaosheng)报名并填报志愿,并通过网上支付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语数英文化联测考试费每门15元 |
2月10日 |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 |
2月10日前 | 兼报特长生加试的考生递交《特长生登记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下载) |
3月19日 | 单独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各省辖市相关考点) |
4月10日前 | 发布单独招生文化联测成绩,公布参加学院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名单 |
(请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自主单独招生专栏查询) | |
4月14日 | 学院综合素质面试,兼报特长生加试考生参加特长生加试 |
4月15日 | 照顾政策公示,通过特长生加试考生名单公示 |
4月21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核成绩(http://ntsc.edu.cn/zhaosheng) |
4月25日前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领导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加强对单招工作的领导。
2.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2年6月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相关信息学院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
4.为方便考生到学院参加面试,学院将于4月13日下午、4月14日上午安排车辆到南通火车站、南通长途汽车站接站。学院将开放招待所并联系周边宾馆安排远途考生住宿,需住宿的考生请提前预约,具体联系方式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85113866
联系人:鲍老师、朱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nts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ntsc.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ntsc.edu.cn/zhaosheng
十四、交通路线
(1)从南通长途汽车站乘“长途车站—农场”车到“航运学院”站下车;或从南通长途汽车站乘8路公交车到“更俗剧院”换乘27路,或从长途汽车站乘4路公交车到“小石桥”换乘28路公交车,到“航运学院”站下车。
(2)从永兴车站乘13路公交车到“罗莱家纺展示厅”下车,换乘28路公交车至“航运学院”站下车即到。
(3)从南通火车站乘44路公交车到“小石桥”换乘28路,或从南通火车站乘41路至“供电公司”换乘27路,到“航运学院”站下车即到。
十五、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