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依据哈尔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相关规定,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组织实施所属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公益类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为专业类岗位,哈市第一医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45岁(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具有副高职任职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六、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确认方式及时间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至13日的上午8:30分至下午16:30分,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人事科(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51号机关行政楼3楼)。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报考程序和方法。请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在公告网站下载《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填好本人信息并打印3份;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同时携带2吋彩色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片(同版)5张,到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确认。
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同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2. 由用人单位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确认。以下情况的按专业名称一致对待,可以通过资格确认: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3.本次招聘的政策咨询电话:0451-84664464 。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拟定于2016年7月中、下旬(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考核体检对象。面试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面试分数出现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
4、面试成绩将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1.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可预料的事宜,由考生自行负责处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负责处理。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及复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1.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2.请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吸烟,饮食以清淡为主,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附件:1.《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