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为教育部确定的内地高校对港免试招生的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教港澳臺办的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画和专业
1、2016年我校在香港本科计画招生免试生15名,分专业招生计画由联招办统一向社会公佈。
2、我校在香港招生免试生,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画,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某个专业。
二、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
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联招办公佈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联招办公佈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联招办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佈。
3、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必须达到六科以上(含六科)、参加201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其中中文、英文成绩为3级以上(含3级);数学、通识教育为2级以上(含2级),“校长推荐计画”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中文成绩为3级以上(含3级);英文成绩为2级以上(含2级);数学为1级以上(含1级)、通识教育为2级以上(含2级)。其余会考科目也应符合专业要求。
4、学校将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视具体情况安排面试。
三、录取原则
根据申请者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申请者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及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香港公佈的招生计画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原则上不徵集志愿。
四、入学与体检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语种限定
中日合作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日语。其他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採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六、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日合作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和中英合作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
2、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3、就读校区:艺术类、经济与贸易类、财务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七、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dhu.edu.cn招生网址:http://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邮编:20005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最终有关2016年东华大学本科香港免试生招生计画以联招办网上报名系统公佈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