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的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但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中、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至201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