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参加面试人选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拟聘人选1:5(含)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1:5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由招聘单位或县(市)、区人社部门自行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的应聘人员,以拟聘人选1:3(含)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和低于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5比例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最终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