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助学及奖励措施
(一)学校助困的主要措施
学校专门设置有帮困助学基金,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贫困家庭学生还可根据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在学生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国内外的各类资助
丽江市红十字会、丽江市慈善会等每年都对我校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奖学金制度
按年度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每年还进行“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入选的学生,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四)五年一贯制大专中职阶段资助政策
1. 家庭经济困难的五年一贯制大专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元。
2. 五年一贯制大专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