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类型(英文简称!DOCTYPE,英文全称DOCumentTYPE),它的目的是要告诉标准通用标记语言解析器,它应该使用什么样的文档类型定义(DTD)来解析文档
继上一篇文章中谈到的表单自动填充问题解决后,接下来又遇到新的问题,就是页面在IE下部分样式显示不正确。通过IE开发人员工具查看对应样式存在,对照能够正确显示的本地html页面,样式基本相同,除了一些font样式在开发人员工具中显示的是font-size样式,其他都一样,包括导致样式显示不正确的margin样式。最后还是通过开发人员工具中发现两个页面的文本模式不同,能够正确显示的页面文本模式是标准模式,而显示异常的页面时杂项模式。
查看网页源码发现时因为异常的网页是通过sitemesh进行装饰的,而装饰页面没有定义文本模式!DOCTYPE,导致浏览器没有通过标准模式解析网页。
!文档类型(英文简称!DOCTYPE,英文全称DOCumentTYPE),一个!DOCTYPE是一种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文档类型声明,它的目的是要告诉标准通用标记语言解析器,它应该使用什么样的文档类型定义(DTD)来解析文档。它出现如该文件的第一行,并具有如下形式:
<!DOCTYPE html
PUBLIC "引用的字符串">
“引用的字符串”是被调用壹个公共标识符,它指的是所需的文档类型定义(DTD)由一个“知名”的名字,通常是由一个相关的标准。[1]
可用性:
指定正式公开标识符(FPI)是可公开访问的对象还是系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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