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1名(科员),调入后需在浈江区服务满三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
3.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
4.具有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日以后出生),男性;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7.选调专业:公共管理类、法学类、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详见附件1;
8、现任科员职务以上(含科员)。自报名之日起,职级发生变动,与选调岗位条件不一致的,按选调岗位条件任职定岗。
选调对象不得具有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试用期人员、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或转任情形,均不列入选调对象。
三、报名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等相关证书;
2、报名表(附件2);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3室(浈江区大学路7号);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区政府办公室邮箱(zjqzfb@163.com),邮件标题需注明“名字+报名材料”。
上述报名方式,可任选一种。其中,采取邮箱报名的,笔试当天需提供报名原件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六、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进行笔试、面试,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经笔试、面试、考察符合选调条件者,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安排到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享受韶关市浈江区机关公务员工资待遇。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八、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二)本次选调工作报名咨询电话:0751-8866931,联系人:潘股长。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附件:
1.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