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报考情况统计,我省开考的视觉传达设计(专科)、司法文秘(专科)、社区管理(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公安管理(专科)、模具设计与制造(专科)、教育管理(独立本科)等七个专业考生人数不断减少,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进一步合理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经征求委托开考部门和主考学校意见后,决定停考以上七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上专业决定从2011年10月起停止新生报考,在籍考生过渡一年后,于2012年10月停止考试。
二、视觉传达设计(专科)、司法文秘(专科)、社区管理(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公安管理(专科)、教育管理(独立本科)六个专业停考后未能毕业的在籍考生,遗余课程能在其它专业搭考的,成绩合格后可按原专业办理毕业证,不能在其它专业搭考的可转相关专业,合格课程可替换相关专业中相近的课程(具体替换办法见附件)。
三、由于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专科)目前我省还没有相近专业替换,加之在籍考生人数非常少,所以暂时没有安排替换专业,停考后未取得毕业证的在籍考生,遗余的公共课可搭考其它专业,成绩合格后按原专业办理毕业证。
请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院校及时将以上专业停考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让考生及时了解专业停考有关规定,不错过报名时间,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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