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迟到者按弃权处理。
二、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四、面试时,考生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
五、掌握好答辩时间,从主考官对每个问题提问结束起计时,考虑清楚再答,一个问题回答完后,请讲“回答完毕”,要求主考官复述提问的问题,计入答辩时间内。
六、面试室考生席放有草稿纸和笔,可以记录考官提问的问题,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能带走草稿纸和笔。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室,到侯分室等候面试成绩,不得返回候考室。
八、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要签名确认,并立即离开考场。
九、违反面试纪律,面试组织单位可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