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二类文化事业单位,隶属广东省文化厅。主要任务:负责文化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与技术指导;提供文化艺术信息的研究、开发、交流与服务。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5年5月1日之后出生的)。原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聘,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上班)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
1.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邮寄到招聘单位,邮寄地址: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邮编:510080,邮寄时请务必在邮件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投递必须在截止报名日期前,以到达地邮戳日期为准)。
2.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人秘科706。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到现场直接进行资格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文化厅公众网(http://www.gdwht.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5月1日(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6年6月28日,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前往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自行领取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网(http://www.gdwht.gov.cn)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网(http://www.gdwht.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工作经历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5月1日。
2.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7803015
联系人员:蒋满勤、余凤银
监督投诉电话:020-37803301
广东省文化艺术信息中心
2016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