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参加金华市2016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现将2016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校研究生,必须具有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者,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网上报名
金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6月21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三、报名方式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1)认定省份:浙江省;
(2)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选“金华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选“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10.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
1.确认时间:6月22日的9:00-11:30和14:00-17:00。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中心北楼439室)。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籍证明一份;
3.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证书,语文普通话需二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并盖公章);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7.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集中体检
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体检地点:金华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
检查费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用为80元/人次,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费用120元/人次。为方便学生,6月24日将从学校发放的农业银行缴费卡代扣划转给体检医院,我校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学生须确保卡内存有充足的金额。扣未成功的学生,6月25日前到浙江省内(宁波市除外)中国农业银行或浙江省中国工商银行任一银行营业网点,报学号缴纳。
请及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六、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七、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82489013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
婺城区教育局:82487087(办证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