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学校、全市各中学:
现将《宜城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城市教育体育局
二0一六年六月六日
宜城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襄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宜城市教育体育局党委研究并报经襄阳市统招办批准, 2016年宜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和特长生招生录取三种形式,为做好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标到校招生录取
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是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到招生区域内的每一所初中学校,按照一定规则进行录取。
(一)指标到校招生学校、范围及名额分配办法
宜城一中招生计划30%的指标用于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分别按我市各初中2016年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待襄阳市2016招生计划下达后另文通知。
襄阳四中五中在我市的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按照《襄阳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襄教文〔2016〕69号)文件执行.
(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条件
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2、自愿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服从电脑派校(指襄阳四中五中)。
3、必须是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除外,但转入的学生在毕业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
(三)报名与录取
1、学生申请
凡符合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襄阳市2016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申请表”(见附件1),各初中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公示一周后,于2016年6月15日将汇总表(见附件2)、Excel电子表及学生申请表一并上报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2、考试录取
凡申请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全市内各初中学校之间录取分数差距不大于5分的原则,划定宜城一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初中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丢失的指标调剂到填报志愿招生录取计划数中。
(四)录取结果的管理
1、宜城一中、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结果将在宜城教育体育信息网 (/ )、襄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xfedu.cn)和“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上公布。招生期间,学生及家长均可登录“信息系统”查询各种形式的录取状态。
2、宜城一中、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其他形式和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填报志愿招生录取
填报志愿招生录取是将宜城一中、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后剩余计划和宜城二中、宜城三中、宜城四中的招生计划,在我市范围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统一划线择优录取。
(一)招生范围及计划
宜城一中、宜城二中、宜城三中、宜城四中在我市范围内招生,各高中学校的具体招生名额待襄阳市教育局招生计划下达后另文通知。
(二)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襄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的学生。
(三)填报志愿
1、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招收未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2、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仍实行平行志愿。《2016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见附件3)设计了8个志愿,考生可选择填报1-8个。考生选报志愿时,要有梯度地进行填报,要将自己希望就读的学校填报在前面。凡希望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必须尽可能多的填报志愿。
3、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自主选择通过网上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襄阳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阅读志愿填报的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确保填报的志愿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愿。
4、考生填报志愿结束,网上志愿填报功能关闭后,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出每位考生填报的“志愿表” (一式二份)。打印出的《志愿表》必须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后,由初中学校集中收回核对整理,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另一份按中考报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好,交到宜城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归总后交襄阳市教育考试院中招科。
(四)录取办法
2016年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实行“一平台”、“两优先”、“三个不”的原则进行。即襄阳市招生录取统一由省招生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总分一次性自动完成。录取时,分数高的学生优先进入平台录取,同一个学生填报在前面的志愿优先录取。襄阳市录取结束后,不补录,不退录,不换录。
我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由宜城市教育体育局划定,低于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统一平台录取结束后,各高中学校负责人集中到襄阳市统招办办理签录手续。
考生档案由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管理,各高中学校凭签录名册提取考生档案。
整个招生录取状态和结果,学生及家长均可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查询。
宜城户籍在襄阳市外参加中考,需回宜城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转入宜城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三、特长生招生录取
特长生招生是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办学需求,单列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
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要根据襄阳市中招政策拟定招生方案,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及报名条件由教体局体育科确定,各招生学校根据报名资格和报名条件组织报名和体育特长水平测试。
教体局加强特长生招生过程管理,监控特长生的特长水平测试。特长水平测试成绩和学业考试成绩是特长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特长生录取标准(含特长水平测试成绩和学业考业成绩)由各招生学校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其中学业考试成绩可低于报考学校录取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宜城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资格线。
特长生招生录取是提前批次录取,与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同时进行,录取结果应在其他考生网报志愿前报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示。
被特长生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特长生考生均可参加其他形式和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
2016年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须于2016年6月7日前将特长生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体局,经审定并向社会公示后实施。
四、有关要求
实施普通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普通高中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普通高中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初中要将《致全市初中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4)印发给每位学生,交由家长阅读并签名后,由学校收回存档备查。
各中学要加强招生工作规范管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高中学校要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组织招生、严禁跨招生区域招生、严禁误导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招收“三限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和方法录取的学生、严禁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宣传、有偿招生和不文明招生行为。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全市各中学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校长是规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教体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弄虚作假,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