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降低面试比例和职位合并原则的通知
根据2016年我省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为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利益,尽量避免招录计划的浪费,经研究,对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一是对无人报考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
二是适当降低部分职位面试比例。根据甘人社通[2014]480号文件规定,对我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县、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县及县以下招录单位和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专业性强、人才资源稀缺的职位,对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试比例由1:3调整为不低于1:2;
三是减少招录计划。对普通职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采取减少招录计划的方法,直至达到1:3的面试比例;
四是对通过上述第二、三条方法无法达到面试比例的,以考区为单位,按照职位代码升序的顺序进行合并,直至达到面试比例。仍无法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市州考区统一上报与省直考区合并,按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中省直单位和市州的排序,以职位代码升序的顺序进行合并,直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合并后的职位不改变考生原报考的职位意向。
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