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遂宁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实际,现将司法警察考生体能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测试考生
报考司法警察2个职位的人员,按照3:1的比例确定6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线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名单如下:
1、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男性3人):刘维、郭锴、杨海。
2、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女性3人):郑璇、柳静红、刘旭。
二、体能测试报到时间
2011年12月19日上午8:15在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联系人:段彪,联系电话0825-2912810。
三、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三项,须三项达标者为体能测评合格。如有不合格,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司法警察考生须体能测试合格才能进入面试。
四、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应带证件: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料在审查原件的同时,需交纳一份相同内容的复印件(A4纸),本人在复印件上面签名。
五、体能测试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办理面试手续,交纳面试费用80元。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应试人员体能测试须知
一、2011年12月19日上午8∶15前应试人员按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放弃。体测时,请带上身份证、准考证等《遂宁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的通知》中所要求的证件备查。
二、测试前请耐心等候,不得随意离开等候场地,需要离队的,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前往。
三、请勿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
四、请着运动装、穿运动鞋,体测前做好准备工作,体测时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受伤。
五、自觉遵守体测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体测资格。
六、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测。体测中,非组织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