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科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考前40分钟),考点主考(副主考)召开本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交待当堂考试的注意事项。
2.每科考试前25分钟(第一科考前35分钟),各考场的监考员甲向考点主考(副主考)领取当堂考试科目的试卷袋、答题卡袋、草稿纸、浆糊、小刀等。英语考试时,还应领取录放机、听力测试磁带等。领取试卷时须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的科目是否与当堂考试科目一致,核对清点无误后,甲、乙监考员共同护送试卷袋等直入考场。
3.开考前l5分钟(第一科考前25分钟),考点信号员发出考试预备信号;监考员乙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监考员乙应站在考场门口,逐个核对考生是否属本考场的考生。若发现考生携带有《考试规则》规定的禁带物品,应责令考生交给领队保管或放置在“小件物品置放处”。
4.考生坐定后,应将《准考证》放在考桌的座位号旁。监考员乙宣读《考试规则》,宣布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监考员甲取出答题卡,分发到每个考生座位上,并核对考生是否严格对号入座。发毕答题卡,甲宣读《中考考试指令》(附件10),考生根据《指令》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好自己的姓名、科目和准考证号,监考员乙逐个张贴条形码并对考生的填涂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考生填涂错误,应立即纠正。监考员乙同时发草稿纸。
5.开考前l0分钟,监考员甲当众验示试卷是否为当堂考试科目,试卷袋是否完好无破损。无疑后,用小刀将试卷袋上端裁开(注意:切勿损伤试卷和试卷袋的“内舌”),取出试卷后,首先逐份核对试卷是否为当堂考试科目,份数有无短少,有无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异常情况,做好发卷准备。若发现试卷份数短少,由监考员乙通知考场外工作人员报告考点主考,由考点主考调尾考场多余的试卷或考点备用试卷补足。若发现有试题漏印、字迹模糊或破损的试卷,应将其取出,报告考点主考予以调换。若发现不是或者夹有不是当堂考试科目的试卷,应立即将其密封,并立即报告考场主考,不得再向包括考点主考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员扩散,考点主考应将接触过未考试题的人集中隔离,待该科开考60分钟后解除隔离(考点继续组织考生参加当堂科目考试),同时,立即电话报告县中考领导小组。
6.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甲开始分发试卷。试卷分发完毕,监考员甲应提醒考生核对试卷是否为当堂考试科目,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和试卷有无破损及其它异常情况;将该科考试科目、试卷张数,页数,书写在黑板上,以提醒考生注意,并请考生清点;提醒考生看试卷第1页上的注意事项。然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写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
如果该科考试有试题“更正通知”,监考员甲将“更正通知”用粉笔工整地抄写在黑板上。
7.开考时间到,考点信号员发出考试开始信号;监考员甲提醒考生开始答卷。英语科考试时,考生须于8:55前进入考场,并保持安静,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应先播放听力测试磁带,听力磁带只播放一遍,不得重复播放。
8.开考后,监考员甲在考场的前台监视。监考员乙根据《准考证》存根逐个核对考生在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同《准考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核对考生本人相貌与《准考证》及其存根上的相片是否一致,检查《准考证》上的相片有无更换或模糊不清等异常现象。若有差误,应立即查明,予以纠正;若发现有违纪、舞弊现象,立即通知场外工作人员报告考点主考处理。核对、检查完毕,在考场的后边落座监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张数不够或其他异常情况举手询问时,监考员甲应走近考生座位旁,核对后予以解决。属字迹不清,核对后用粉笔写在黑板上,并提醒其他考生注意。考生生病不能坚持或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由监考员乙通知考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监考员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查明后,应立即填写《遂宁市中考考试记要表》(附件5)交考点主考处理。监考员或工作人员有违纪舞弊行为,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9.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监考员乙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上填上该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涂黑“缺考标记”。凡有一科缺考的考生,监考员务必详细在《遂宁市中考考试记要表》内记载。
10.考试终了前l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
11.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对提前交卷的考生,应逐一检查、验收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然后方可让其离开考场。离开考场的考生不得再返回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2.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点信号员发出考试终了信号(持续l5秒)。
1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作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监考员乙维持考场秩序,对继续作答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加以制止,并填好《记要表》。监考员甲逐个检查验收考生的题卡、试卷、草稿纸后考生方可退出考场。检查验收后,将答题卡按准考证号末两位数字从小到大(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包括缺考考生试卷)的顺序收集,然后在答题卡袋正面的“本考场应到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栏用蓝黑墨水钢笔如实填写。若发现有考生将答卷、草稿纸等带走,监考员乙应立即通知场外工作人员追回。
14.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全部收集好后送交考点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验收。
(1)验卷:①试卷、答题卡的份数、张数有无遗漏;②答题卡按准考证号顺序有无前后颠倒。
(2)密封(装订):验收无误后,将答题卡装回原答题卡袋,不装订,然后密封,密封的胶水不能粘着答题卷。试卷收齐后用订书机装订后,用A4白纸写明本考场首考号并与答题卷一并回收。
(3)验袋:①答题卡是否装入原答题卡袋中;②密封条是否贴好;③答题卡袋正面应填的内容是否如实填写。
(4)所有试卷及草稿纸均不装入答题卷袋。
15.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乙应清理考场:①有无遗漏的答题卷、试题卷、草稿纸;②有无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纸条等;③有无考生遗忘的文具等;(4)打扫考场卫生,将黑板擦干净,然后关好门窗并落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