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过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4人)
选派A :陈莉莉 选派C : 高建鹏、陈雪晶
选派D :石鹏波
二、通过递补,书面申请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1人)
选派A :陶仁雷
二、电话停机无法联系,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1人)
选派B 黎成斌
三、10月31日资格复审后,报考区委组织部组织干事岗位的考生邵宗旭,已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
四、报考区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邵蕾霞,经进一步核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
隆阳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