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人考函〔2016〕10号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各大企业:
现将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县区应试人员或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将初、中、高级报名材料送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各审核点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应试人员的初、中、高级由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于2016年6月2日至6月3日,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楼大厅5号窗口)办理应试人员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
一、初中级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审核确认方式:
报考高级审计师的需将下载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1201室)审核,并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栏盖章。审核完成后,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原件一份;
4、《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各初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应试人员报考条件,对伪造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其他考务工作均按照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23号)的要求执行。
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