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5]3号)要求,通过体检、考察合格,李宏敏(孕期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现予公示。
社会各界对其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6月6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公务员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报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421-2650767
通信地址:录用调配科(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邮政编码:122000
朝阳市公务员局
2016年5月25日
2015年朝阳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情请查看:http://www.lncyrc.com.cn/viewnews.asp?id=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