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档案转递
1.请在2016年9月1日前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也可自带,报到当天交到各自学院)。在职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人事档案不需调入延边大学。
2.在职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和未调入人事档案的非在职研究生不得参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
档案接收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邮编:133002)
档案接收单位:延边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接收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3-2733240
二、党组织关系迁转
研究生迁转党组织关系。由考生携带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当天交到所在学院。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按以下两种方式填写:
1.省内高校—延边大学党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写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2.其他考生—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落实单位写延边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报到时间、流程
具体请关注入取通知书和延边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微信公众平台、延边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