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09年的大学生村官,2011年12月我们镇的财务员又要叫我们交了3000元(叁仟多元)多的保险,说事补了一些去年的养老保险费还有今年的一共要我们在自费交三千多。这不得不让我们产生很多疑问,我们每年扣去得那么多钱去哪了,审计工作难道不对我们负责嘛?哎,恳请省、州委组织部、审计部门给我们一个说法,要么就退还我们两年来所已扣取的那些补助,要么就不应该叫我们再交这笔钱。
回复:你好,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云组通〔2009〕61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享受的保险为养老保险、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项。其中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省选聘办统一办理并交中国人寿保险云南分公司承保,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办法和标准可拨打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统一咨询服务电话:95519;养老保险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代办缴费。你的情况请向当地县委组织部反映以获得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