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县府办工作人员2名(其中法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政治素质过硬,作风踏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制工作岗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且有两年以上涉法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5.乡镇和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要符合满最低服务年限及调动的相关规定。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的程序为:(1)报名和资格审查;(2)笔试;(3)面试;(4)确定考察对象;(5)考察;(6)研究确定。
考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县府办主任办公会议听取考察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持《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自行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 3 张。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17:30(非工作日期间不受理)。
报名地点:县府办秘书科(县行政中心1323室)。
联系人:李佳敏,联系电话:3312323(551323),手机号码:525486。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