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的文件规定,在省级以上网站报名缴费的考试类收费项目,实行”先缴后退”的办法。现将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退费问题通知如下:
1、申请办理退费人员范围: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退付考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济财综〔2013〕34号)的文件规定,凡报考我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参加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两科成绩合计大于零分),均可申请退费。对报名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没有有效成绩单的考生,所缴纳的报名考务费不予退还。
2、申请退费程序: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面实行网上退费方式。考生于2016年6月17日至7月1日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网上退费入口”,必须填报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账户信息。2016年7月5日下午财政部门将应退费金额打入考生填报的账户。考生可于7月7日后实际查询个人银行账户,查看退费是否成功。
3、其他注意事项:(1)考生填报的银行卡(折)号必须是以考生本人身份证开户,否则退款失败。优先推荐使用建设银行借记卡(建行账号到账及时,并且可以跨省、市)。其他银行的卡(折)必须是在济宁地区(含县市区)开户,不能跨省、市。建设银行借记卡含建行金融IC卡、建行社保卡、公积金龙卡、旅游龙卡。特别注意:由于网上退费不支持信用卡,请考生不要填报任何银行的信用卡账号,否则退费失败。
(2)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关于退付考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济财综〔2013〕34号)的文件规定,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通知要求正确填报个人银行信息,如因考生自己原因造成银行信息填报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填报信息造成退费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根据文件规定,规定时间内退付不出去的资金上缴财政。请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信息,逾期不予退返。
(3)退费咨询电话:2606005
(4)退费入口:登录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首页,点击右侧飘窗“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网上退费入口”即可进入。
济宁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6年5月6日